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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报告
转发科技处《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》
发布日期:2015-03-18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    各有关学院:

     

      2015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申报重点

      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,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,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,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、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,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。重点奖励实现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性成果,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,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。

      二、申报条件

      1、应用类科技成果

      申报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,在实施技术发明、技术开发、社会公益、重大工程等项目中,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,成果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,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,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      2、基础类研究成果

      申报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,其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,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;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,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。

      三、申报要求

      1、申报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,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、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,即我省单位、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成果。

      2、2014年已获省科学技术一、二、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(前三名完成人)不得申报。

      3、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填写《科技成果登记表》。《科技成果登记表》软件请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(http://www.jstd.gov.cn/kjgz/kjjL/index.html)上自行下载填写。

      四、申报材料

      1、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,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,根据成果类型,重点突出项目的科学发现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。申报材料应当完整、真实,文字描述要准确、客观。

      2、申报材料由《推荐书》和附件组成,分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。附件部分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、应用证明、论文等支撑材料。以前获奖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。

      应用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(即关键技术在2013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)以上的证明材料,如生产应用证明(必须有单位公章)、经济效益证明(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)、技术转让协议、专利许可证明等。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。

      基础类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内容的20篇代表性论文论著、而且是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、主体工作在国内完成的;20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。

      3、纸质版《推荐书》由申报系统打印生成,纸质材料要求一式3套,其中原始件(指扫描前附件部分的纸质件)1套。

      五、其他事项

      1、请申请人于4月20日前将省科学技术奖的《推荐书》纸质版(一式三份)报送科技处(一周后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上查阅推荐书格式),逾期不再受理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咨询,并报送教育厅。通过教育厅评选的项目再进行网上填报等工作。

      2、科技成果登记表只需报送电子版。

      未尽事宜,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。

      联系人:刘艳阳;联系电话:87978223;13511761543;联系邮箱:yyliu@yzu.edu.cn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学技术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3月17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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